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与生态安全

投稿 2026-03-13 16:39 点击数: 8

近年来,以比特币、以太坊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引发投机热潮,其背后的“挖矿”活动也随之野蛮生长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通过大量消耗计算资源争夺记账权,不仅能源消耗巨大、加剧环境污染,更滋生金融风险、扰乱经济秩序,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“毒瘤”,坚决打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、金融稳定和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,更是践行新发展理念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。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危害甚烈,必须坚决铲除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本质是通过高能耗竞争性运算获取虚拟货币奖励,其危害具有多重性和隐蔽性,亟需全面清理整治。

其一,能源消耗巨大,背离“双碳”目标。 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“哈希运算”,耗电量惊人,据研究机构数据,全球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年耗电量超过一些中等发达国家总用电量,我国一度是全球“挖矿”活动集中区,部分地区“挖矿”用电量甚至占当地工业用电的比重过高,严重浪费能源资源,与我国碳达峰、碳中和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,在能源约束日益趋紧的今天,任由“挖矿”活动泛滥,将严重影响绿色低碳转型进程。

其二,滋生金融风险,威胁经济稳定。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“挖矿”活动与投机炒作深度绑定,容易引发资本无序流动,部分不法分子借“挖矿”和虚拟货币交易之名,非法集资、洗钱、逃税,扰乱金融市场秩序,损害投资者权益。“挖矿”活动往往与地下经济、跨境资本流动等交织,增加了金融监管难度,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潜在威胁。

其三,扰乱产业秩序,阻碍科技创新。 “挖矿”活动对芯片、显卡等硬件产生非理性需求,挤占了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的资源供应,导致相关硬件价格大幅上涨,增加了实体经济运行成本。“挖矿”依赖“算力”竞争,而非技术创新,长期将削弱社会对真实科技创新的动力,不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其四,加剧环境负担,危害生态安全。 我国电力结构仍以火电为主,“挖矿”活动的高能耗直接推高碳排放,加剧空气污染,部分“挖矿”项目为降低成本,选址在能源丰富但生态脆弱的地区,进一步破坏当地生态环境,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严重不符。

多措并举,标本兼治打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

打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坚持“疏堵结合、标本兼治”原则,从源头遏制、全链条治理、长效化监管,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。

一是强化源头管控,全面清理“挖矿”项目。 严格落实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等政策要求,严禁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对现有项目全面关停清退,严禁以数据中心、云计算等名义变相开展“挖矿”活动,加强对重点企业、重点场所的排查监测,做到“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”,坚决杜绝“挖矿”活动死灰复燃。

二是切断要素供给,压缩“挖矿”生存空间。 加强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相关上下游环节的监管,严禁金融机构为“挖矿”项目提供信贷、结算等服务,严禁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用电享受优惠电价,全面整顿“挖矿”活动所涉及的硬件供应、场地租赁、网络接入等行为,形成“多管齐下、齐抓共管”的治理格局。

三是加强宣传引导,凝聚社会共识。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公众对虚拟货币本质的认识,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抵制“挖矿”及相关投机活动,加强对区块链等合法合规技术的科普,引导资源向服务实体经济的数字经济领域集聚。

四是完善长效机制,推动绿色转型。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大力发展节能环保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绿色低碳产业,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领域,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制度,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能源监管效能,从源头上减少高耗能产业生存空间。

凝聚共识,共同守护清朗发展空间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并非技术创新,而是资本逐利下的畸形产物,其泛滥不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向,打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,不仅是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的需要,更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、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。 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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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将打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作为一项重要任务,压实责任、协同联动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,要鼓励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、数字政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,让技术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,为构建新发展格局、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。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一日不绝,整治行动就一刻不止,唯有保持高压态势、久久为功,才能彻底铲除这一“毒瘤”,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稳定,守护绿水青山,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、稳定、可持续的发展环境。